索引号: 014207926/2024-00500 分类: 卫生、体育\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发〔2024〕25号
成文日期: 2024-07-25 发布日期: 2024-07-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926/2024-00500
分类: 卫生、体育\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发〔2024〕25号
成文日期: 2024-07-25
发布日期: 2024-07-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7-30 09: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筑牢健康之基,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坚持高点定位、城乡统筹,公益导向、共建共享,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努力构建与我市发展相匹配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健康南通和体育强市建设,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

到2025年,基本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主要指标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4.28平方米,全市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3.6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3%,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多样。到2035年,与“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全市居民生活的普遍方式,市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布局

1. 均衡全民健身资源分布。将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各地人口总量、经济基础、特色文化等要素相结合,统筹资源布局,科学编制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基础薄弱区域和群众身边倾斜力度,完善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城乡服务内容和标准统一衔接。落实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战略,将区域合作发展与全民健身发展规划相统一,促进区域内健身步道、沿河步道、城市绿色骑行道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按需配置全民健身功能。增加开放式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区要科学规划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与生产生活空间相融合、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健身设施。系统优化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健身步道等健身场地设施布局,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允许利用城市闲置空间资源、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建设全民健身体育设施,满足居民就近健身需求。充分考虑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的运动需求。〔责任单位:市体育局、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资规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明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打造群众身边的健身生活圈。持续推进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鼓励支持新建或改建社区“百姓健身房”和群众身边的口袋公园,完善城镇社区10分钟健身圈。新建住宅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将此纳入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公共健身设施投入使用后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经建成居住区,未达到健身设施配套标准的,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配套。推动健身场地全面开放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单位利用自有资源建设共享健身空间。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行免费和低收费政策。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在保障校园安全的前提下陆续开放体育健身设施,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须符合开放条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社工部,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文明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全民健身载体生态化

4. 推进健身设施绿色低碳化发展。支持合法利用江河湖海、草地荒滩等自然地貌,建设特色体育公园以及健身步道,增加龙舟、游泳、皮划艇、马拉松等场地设施。支持既有体育场馆进行绿色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设施设备、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文广旅局、水利局、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构建更丰富的群众身边赛事活动

5. 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培育赛事活动品牌。着力打造富有南通地域特色的全民健身项目自主品牌,加强南通风筝、海安花鼓等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建立足球、篮球、排球等深受群众喜爱、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业余竞赛体系,引导举办城市体育联赛。加强青少年体育运动交流,建立分学段、跨区域的四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鼓励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举办广场舞、健步走、棋牌等健身竞赛活动。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区域合作,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全民健身大联动,探索举办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的“社区运动会”,组织网络健身运动,创新赛事活动举办模式。〔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教育局、文广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强化赛事活动安全管理。落实赛事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赛事活动安全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各类赛事活动安全顺利举办。组织赛事活动前期风险评估认证工作,制定医疗救护方案。支持保险和商业救援服务发展,培育民间公益救援力量。加强体育运动安全知识教育,赛前引导群众科学认识身心状况、理性评估竞技能力、积极应对参赛风险。〔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公安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文广旅局、交通局、通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全民健身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7. 提高全民健身专业化水平。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组建科学健身讲师团,开展科学健身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运用各级各类宣传媒体,普及运动健身科学知识。持续完善优秀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机制,支持体育院校加强社会体育、休闲体育、运动康复、运动训练、体育管理等专业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文广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 深化体教融合。建立具有南通特色的常态化体教融合工作体系,在学前教育阶段开展快乐体操、趣味田径等幼儿体适能游戏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积极推动县(市、区)青少年体育“5621”计划和“一校一品”学校体育品牌建设。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旱冰、轮滑、滑板、攀岩、橄榄球等时尚运动项目。根据“双减”和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要求,推动中小学体育俱乐部建设,鼓励优质体育资源参与青少年体育培训和活动组织。〔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 深化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鼓励通过与医疗机构广泛合作,建立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倡导高校对外开设运动康复专业,对运动处方师、康复医疗师等人员开设深度培训课程,按需配置体卫融合人才队伍,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卫健委、教育局、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鼓励社会力量全面参与全民健身事业

10. 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体制机制。公开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赛事目录及承接标准,优化体育赛事使用道路、空域、水域、无线电等行政审批流程,降低具有一定资质的体育企业举办承办体育赛事的门槛。社会资本利用旧仓库、厂房、商业设施等既有建筑以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改建体育场地设施的,应按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需要,依法依规调整使用功能、租赁期限、车位配比、消防等土地、规划、设计、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实行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社工部,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资规局、国资委、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 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鼓励民间群众自发组织的健身团队依法创办体育社团,将运动项目的普及推广作为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充分发挥县(市、区)、镇(街道)体育社会组织作用,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2025年市级体育社会组织中经过等级评价的社会组织占比达50%,获评3A级及以上的市级体育社团占比达到35%。〔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 深入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引导优秀运动员、职业队教练员、裁判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健身俱乐部教练、医护、养老服务等专业人员以及民间健身达人等各类人士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探索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激励制度,广泛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化健身技能培训和体卫融合专业培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上岗服务率和专业化水平。聘请和引入更多专家教授加入科学健身指导专家团队,为市民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服务技能的展示交流活动,树立志愿服务骨干典型,打造具有南通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实施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持证上岗,推动与教练员职业发展贯通。〔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社工部,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健身消费提档升级

13. 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增量提质。以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体育消费试点城市为目标,推动健身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类特色小镇等各类体育消费载体升级,拓展一批规模效益明显、支撑作用强的高质量创新载体。鼓励新技术在体育服务领域的创新应用,培育发展数字体育、在线健身、线上培训等新业态,打造升级沉浸式、体验式体育消费新场景。建立健全“运动银行”制度和“一人一运动”健康档案建设,提高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水平。激发县域体育消费潜力,活跃农村体育消费市场,拓展夜间特色体育消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七)营造更浓厚的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14. 弘扬全民健身文化。发挥南通“体育之乡”效应,联合本土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创作一批弘扬奥林匹克和南通体育精神的体育题材作品,挖掘有南通地域文化的体育元素,举办以体育文化为主题的赛事活动。支持更多富有南通地方特色的群众性赛事活动走出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文广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 加强体育文化交流传播。定期开展体育公益宣讲活动,宣传以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典型事迹和经历为主题的体育故事。整合宣传资源,加强体育文化国际交流,将南通体育文化精髓向世界传播,形成覆盖面广、内容丰富多元的南通体育文化传播矩阵,同时建立与国际奥委会、奥林匹克博物馆及研究中心的沟通合作,推广国际奥林匹克文化。实施体育文化创作精品工程,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创作具有时代特征、南通特色的体育文化产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法治保障,积极吸引社会力量推动全民健身。要优化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根据职责分工,拟定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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