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61号)和《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41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由市体育局牵头,研究起草了我市《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总体考虑
一是体现走在前列要求。努力推动南通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做示范,到2035年建成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是注重普惠均衡发展。通过强化要素支撑,强化政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着力解决全民健身事业在城乡、人群、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问题。
三是突出南通特色。充分展现滨江临海独特区位优势,将南通水资源丰富、地域文化多元等优势,有机融合到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
四是坚持共建共享。采取多重举措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体教融合、体卫融合、体旅融合,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长效机制。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体育行业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扩面提质增效,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体育服务需求。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体结构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关于总体要求。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点定位、城乡统筹,坚持公益导向、共建共享,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工作原则,大力实施健康中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努力构建与我市发展相匹配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关于重点任务。为实现发展目标,从优化全民健身资源布局、推动全民健身载体生态化、构建更丰富的群众身边赛事活动、提升标准化科学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推进健身消费提档升级和营造更浓厚的全民健身社会氛围等七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举措,并根据责任分工落实给了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
(三)关于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法治保障,积极吸引社会力量推动全民健身。要优化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根据职责分工,拟定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