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新建小区配建健身设施的建议)
江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新建小区配建健身设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协的监督指导和关心下,全市体育工作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新《体育法》、《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扎实推进“体育强市”和“健康南通”建设。现把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新建小区配建健身设施的建议”的提案向您作一个汇报。
经与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会办,会办意见如下:
一是在方案联审阶段提出配建要求。将健身设施的配建要求纳入新建住宅小区的方案联审意见中,根据小区住户的数量,会同相关部门提出配建一定比例的体育健身设施。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参照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建要求,为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增设体育健身设施。
二是在设计审查阶段严格图纸审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结合新建住宅小区的方案联审意见,将体育健身设施的配建内容纳入施工图审查内容,对不符合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小区,不予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三是在建设施工阶段强化质量监管。重点对体育健身设施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照设计要求配建体育健身设施的新建住宅项目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未整改完成的项目,不予通过竣工验收,推动住宅小区的体育健身设施建设逐步满足群众运动健身的需要。
四是在审批市区保障房(安置房)小区以外的新建住宅小区时,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对新建小区的体育用房和室外活动场地的设置严格把关,确保满足土地出让时规划条件的相关要求。在工程竣工阶段,依法办理新建小区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以上,是针对您建议的答复,不足之处,敬请谅解!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协调沟通,进一步推进落实新建小区配建健身设施。最后,感谢您的宝贵建议,谢谢!
南通市体育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