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精神和省市领导有关足球改革发展的指示精神,认真做好我市作为全省足球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我市足球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简称《963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将南通作为全省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城市的要求,把足球改革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抢抓先机,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体教结合为基础,以场地建设为突破,以提高竞技水平为重点,以扩大足球人口为支撑,着力加强和完善组织体系、培训体系、竞赛体系建设,全力打造南通体育新品牌,为“体育之乡”、“世界冠军摇篮”提供新支柱,为推动全省足球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
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利益共享”,具有南通特色的足球改革发展管理的新模式。
——扩大足球场地数量。新建1个南通市足球训练基地和10个青少年校外足球活动中心,通过新建或改扩建100片以上标准足球场和100片以上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全市每个乡镇、每所中小学校均建有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
——推动校园足球建设。创建200所以上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构建1000支校园足球队伍,参与足球活动的中小学生达30万人,学生足球运动员注册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全市校园足球发展的主要指标和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
——提高足球竞技水平。建立全市足球后备人才库,形成1000人以上的优秀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储备。足球竞技水平在全省领先,省队、国家队均拥有南通培养输送的运动员。
——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全市参与足球活动的人口和常年坚持足球锻炼的人数在原有基础上翻一番,比例在全省领先,跻身全国二线城市前列。
——推进职业足球建设。组建南通职业足球俱乐部,全力打造南通体育新品牌。
——建立健全赛事体系。建立健全多级多元的足球赛事体系,努力营造浓厚的城市足球氛围,打造足球之城,促进大众身体素质提高。
三、重点任务
围绕我市足球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政府在足球改革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增加投入,改善条件;加强各部门统筹协调,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发展合力;充分发挥体教结合传统优势,夯实足球发展的人口基础;转变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方式,全力推进“九大工程”,推动我市足球运动协调发展、全面进步。
(一)场地建设工程
加快场地建设,完善设施管理。2015年在如皋长青沙岛规划建设南通市足球训练基地(能承担两支以上职业俱乐部训练和20支青少年足球队集训的6-10片标准足球场)。在海门市、如东县规划建设南通市青少年校外足球活动中心各1个(不少于3片天然草坪,其中1片为标准足球场。);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县(市)区级青少年校外足球活动中心各1个(不少于3片天然草坪)。把兴建足球场地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各级政府以此为依据,搞好规划和建设。各县(市)区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建有标准的面向社会开放的足球场地;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建设足球场,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屋顶、人防工程等,建设100片以上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满足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需求。把校园足球场地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工作,确保全市每所学校建有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促进公共足球场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免费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机制,为广大足球爱好者提供尽可能多的足球活动场所。在整合现有足球场地的基础上,通过三年努力,全市足球运动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发展,足球设施的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有明显提高,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惠及全民的足球运动设施格局。
(二)校园足球工程
力推校园足球,夯实发展基础。充分发挥体教结合传统优势,建立体教例会制度,指导全市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科学规划校园足球发展,研究制定《南通市校园足球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必修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1节足球教学课,每周两次以足球为主要内容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或课外体育活动。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开设足球模块教学。2016年起将学校足球竞赛成绩及人才输送纳入足球特色学校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足球特长生文化课教学管理,完善考试招生优惠政策,激励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获得良好的特长发展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建立常态化、纵横贯通的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足球竞赛体系。
(三)青苗足球工程
加强青苗培训,提高竞技水平。努力提高青少年足球优秀苗子的训练水平,按照国家青少年足球训练大纲要求,进一步强化各层次训练队伍的梯队建设、选才标准、年龄衔接、技术规范、素质要求等基础工作。市足球队采用开放多元的联合办队模式,在原有的办队基础上,采取竞争办队的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竞争办队;选择有条件承办的县(市)区和企业,采取市县企联合办队模式。市足球队要提高“训、科、医”一体化科学训练水平,完成好省运会参赛任务。加强后备人才梯队建设,新建1-2所足球学校,作为市后备人才梯队建设阵地。在20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中评估30所小学共建市级足球后备人才队伍,以周末足球训练营、月末后备人才选拔赛、寒暑假冬夏令营等形式对U11、U9、U7年龄段优秀青少年足球苗子进行动态监测,人数达到30队450人。县 (市) 区级体校要按照“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原则,坚持足球从基层抓起,积极开展训练工作,努力向上培养输送更多后备人才。
各县(市)区要大力推进校园足球发展,在抓好校园男子足球的同时,大力开展校园女子足球普及工作,广泛开展校园女子足球活动,建立女足联赛体系。到2017年女足青少年注册数量达到300人,各年龄段参加省青少年足球赛事的队伍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为女足国家队、省队输送更多的人才。
(四)社会足球工程
普及社会足球,推动全民健身。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队和企业作用,组建或联合组建各级各类足球队和足球俱乐部,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2016年组建业余足球队100支,举办全市业余足球等级联赛。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各自领域足球活动的开展,促进社会足球人口不断增加和社会足球水平的不断提高,为职业足球发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至2017年业余足球队达到300支以上,常年参加足球运动的人口达到5万人,足球人口处于全省领先位置。
(五)职业足球工程
组建职业足球,提升城市形象。拟以体育会展中心体育场,作为南通职业足球俱乐部的主场,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实施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大型体育场馆功能作用,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提高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
加快职业足球的发展,2015年开始筹建南通职业足球俱乐部。职业足球俱乐部实行多元投资,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投资职业足球俱乐部,拓宽职业足球俱乐部和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形成合理的投资来源结构。加强足球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严肃赛风赛纪。2016年组队参加中乙联赛,力争5年冲入中甲。至2017年俱乐部建有U21、U19、U17、U15、U13年龄后备队伍。
(六)队伍建设工程
分层分类培养,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足”战略。2016年把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员工作纳入全市人才招聘计划,享受人才引进同等待遇。完善足球人才培养、引进、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利用南通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教练员。大力加强教练员、裁判员、足球科研医务人员、俱乐部管理经营人员、足球比赛管理人员等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市建立完善的、多层次的培训体系。从2015年开始,每年培训足球教练员、管理人员200名,到2017年在岗教练员必须全部获得D级以上证书;培训国家三级足球裁判员200名和国家二级足球裁判员100名;选拔突出的国家二级足球裁判员参加省级培训班,积极推荐晋升一级以上足球裁判员。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行“走出去”政策,派遣优秀管理人员、教练员到国内外足球发达地区交流培训,为实现我市足球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提供人才支撑。
(七)足球赛事工程
建立赛事体系,完善足球赛制。建立全市多级多元的足球赛事体系(业余、区域、青少年等级、校园足球等赛事)。创办有南通特色的知名赛事作为品牌赛事,如举办沙滩足球赛、滩涂足球赛和国际足球邀请赛等赛事,进一步促进足球产业发展,满足市民欣赏高水平足球比赛的需求。2015年将原有的各级各类的业余足球赛事整合为全市业余足球大联赛,以此吸引更多的人群加入到足球运动中来。2016年开始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大型社区建立业余足球俱乐部或社区足球队,开展各类足球比赛,发展社区足球文化,增强社区凝聚力。
加强与省足协、中国足协的联系与沟通,积极申办国际、国内足球顶级赛事,如中超联赛等。积极承办高端商业足球赛事,如世界顶级俱乐部比赛、国家队对抗赛等赛事。
(八)足球文化工程
丰富活动内容,营造足球文化。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足球运动在增强人民体质、丰富文化生活、加强青少年教育、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济、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发展足球运动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足球运动发展的浓厚氛围。积极推进校园足球、足球俱乐部、球迷等方面足球文化建设。整合资源,收集具有代表性和纪念意义的足球相关物品和资料,将中国体育博物馆南通馆重新布展,增加南通足球主题内容,传承南通足球的历史文化,举办足球文化展示活动。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足球文化宣传、普及、教育活动,2015年开通南通足球官方网站、微信,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建立和完善足球新闻宣传工作机制。2016年起本市新闻单位在各自媒体开设足球栏目,定期报道全市足球运动开展情况。与南通报业集团合作编辑《江海体育》,开辟足球专栏,宣传南通足球。
(九)足球产业工程
开发足球产品,推动体育产业。开发足球赛事经济,通过冠名、赞助、广告、合作伙伴、门票等市场化运作,特别是开发自主品牌,有知识产权的赛事,提升城市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满足群众在家门口观赏高水平比赛的需求。
开发足球用品市场,积极鼓励地方企业在足球等球类用品等方面打造品牌。组织足球用品展销活动,扩大体育消费。通过足球主题公园、足球文化展示活动,成为足球比赛期间、节假日休闲旅游、消费的好去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振兴足球作为发展体育运动、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任务摆上日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要下决心把我国足球事业搞上去,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足球等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工作,国务院多次专题研究部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精神,确保我市足球改革发展顺利推进,加强对全市足球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市足球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统筹负责全市足球改革发展工作。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足球改革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同时,建立南通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二),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由市政府分管市长负责召集,根据需要召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
把发展足球运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刚性要求,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建立市对县(市)区足球改革发展状况的综合评价机制,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职责明确到位、人员保障到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足球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成效。
加强市足球协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机构的组成由市、县(市)区两级体育行政部门代表、行业体协代表、足球俱乐部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社会人士和专家代表组成。市足球协会建立党组织,接受市体育局党组领导。
(二)加大经费投入
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将足球改革发展所需专项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资金保障足球事业发展。积极筹备成立南通市足球发展基金会,基金会作为非营利性法人,依法开展募捐、接受捐赠并资助足球公益活动。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赠,捐赠资金可依法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基金会按章程管理运行,依照有关法规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足球发展的力度,积极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足球公益活动等足球事业发展。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投资职业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和公益项目,发挥支持足球事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拓宽俱乐部和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
对足球场地建设予以政策扶持。对社会资本投入足球场地的建设,落实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足球训练基地、足球公园和校外足球活动中心建设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
(三) 加强督查考核
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市政府制定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见附件三),今后将每年以目标任务书的形式下达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足球改革发展任务,并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建立通报制度。各县(市)区定期评估通报实施《963计划》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评估结果和建议意见上报市足球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各相关部门要对足球领域可能出现的违法乱纪现象严格监管,出台相应管理办法,营造健康有序的足球运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