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926/2022-00130 分类: 卫生、体育\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体育局 文号: 通体〔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3-10 发布日期: 2022-03-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体育局 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南通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926/2022-00130
分类: 卫生、体育\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体育局
文号: 通体〔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3-10
发布日期: 2022-03-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体育局 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南通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问题的通知

市体育局 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南通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3-21 16:5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的通知》、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明确我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问题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1.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在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开展针对学龄前、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生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活动机构。

2.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关于培训场所

1.棋牌类体育项目培训场所总面积不少于60㎡且每班次人均培训面积不少于3㎡,其他体育项目培训场所总面积不少于200㎡且每班次人均培训面积不少于5㎡(人均培训面积=培训场地总面积/同一时间场上学员人数,其中培训场地总面积指用于培训的场地面积,不包括配套服务场所面积)。

2.培训场所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它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租借各类中小学校舍办学。儿童(培训对象不满14周岁)用房不得超过3层。

3.培训机构审批实行“一点一证”,“一点一审”,一个固定场所只能申办设立一个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且不得与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共同使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培训地址、增设分支机构或培训点。

三、关于经费问题

1.落实开办资金。培训机构开办资金数额应与办学规模相适应,开办资金一般不少于30万元。

2.实行风险保证金制度。每个培训点风险保证金不少于10万元,必须存入指定银行监管专户,存续期间不得使用。

3.培训经费实行“预付卡”资金监管制度。所有预收费必须存入指定银行监管专户,实行“一课一消”管理。一次性收费(含以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不超过3个月或不超过60课时,并按规定开具发票。

四、关于安全要求

1.培训机构应将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和特殊要求、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等悬挂在明显位置;设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标志,并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2.培训机构同一时间开展两项及以上体育项目,各体育项目培训区域之间应设置连续性隔离带。培训机构应制定意外突发状况处置方案,并每年至少组织2次演练。

3.培训机构应配备常规医疗急救药品及设备;应根据自身规模配备不少于1名经过培训并获得急救证书的人员;应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安保人员。

4.培训场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械。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培训过程监控全覆盖,监控内容实现“云存储”并联入南通市“双减”监管与服务平台。

5.培训机构必须购买经营场所责任险,并为参加培训学员、所属教练员和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关于从业人员

1.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2.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应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证及国际通行的教学资格证等。

六、关于审批流程

1.在省体育局关于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申办办理流程的基础上,申办机构还须向审批部门提交视频监管安装证明和风险保证金凭证后方能办理许可证。

2.培训机构在取得《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并纳入南通市“双减”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后,方可办学。

七、关于监管服务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根据《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我市“双减”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工作。

1.要进行存量排查。6月底前,对本地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新排查,重新审核登记,并将所属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南通市“双减”监管与服务平台。

2.要加强执法力度。对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条件不符合标准的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关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3.要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督,建立健全本地区培训机构信息公示制度、守信失信动态管理制度和年检制度,切实加强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态化监管服务。

                      南通市体育局           南通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