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001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南通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7-02 15: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尊敬的陆燕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健身机构经营乱象治理 的建议收悉,在建议中您对该问题分析透彻,数据列举详实,治理举措针对性实用性很强,对我们行业管理部门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指导,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对于我市健身机构经营乱象的治理,体育部门坚持首问负责制,主动作为,创新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受限于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权责不明确、执法力量不匹配等问题,健身行业规范化治理依然任重道远。下步工作措施和努力方向如下:

一是加强预付卡资金监管。为有效规范我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卡消费管理,市体育局依据《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创新建立体育单用途预付卡资金监管机制,与南通农商银行合作,协同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在南通主城区共同打造“安心体育”单用途预付卡协同监管平台,建立“先消费、后付款”的体育消费监管模式。出台了《关于加强体育单用途预付卡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凡是在南通市区发售体育类预付卡的健身场馆必须到体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后方可售卡,售卡时必须将健身消费者的预付费汇入预付卡资金监管银行进行监管。到目前为止,主城区范围已有近89家单位纳入监管平台(健身场馆20家,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69家)。下步将持续优化平台业务管理、备案、资金监管、信息披露查询、异常监测预警等功能,总结完善主城区体育预付卡资金监管的成功经验,逐步推广至全市范围实施。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对不落实预付式消费管理要求的体育健身企业,采取约谈、公示等方式予以惩戒,并关注经营者的风险状况,及时向消费者进行风险警示,严防“卷款跑路”等问题发生。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公益广告、媒体宣传、培训宣讲等多种形式,提高经营者合法运营和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引导消费者尽可能选择已纳入资金监管平台的机构进行健身消费。去年体育部门先后3次组织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向市民发送告知短信240多万条,印发通告宣传单5万余份,开展为期1个月的暑期普法宣传,组织普法志愿者到市区各场馆实地宣传达100余人次,推荐使用江苏省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的《长三角区域体育健身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对提升消费者安全意识产生了积极作用。

三是拓展健身场地和人才供给。2023年全市共建设笼式足球场、篮球场和门球场等健身球场20片,新建和改扩建体育公园6个,建设如东小洋口度假区风景步行道、崇川区通吕运河两岸健身步道等共计55公里,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4.23平方米。下步我们将围绕文明城市创建考核指标和群众需求,持续加大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育公园新建和改扩建力度,在灯光球场建设、国球进社区进公园、沿江沿海步道建设等方面下功夫,稳步提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关于体育行业从业人员供给方面,体育部门以加快培养高素质的体育行业技能人员队伍为目标,不断激励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近年来,市体育局联合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市总工会,选拔培养了一批体育行业优秀高技能人才组队参与每年“全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坚持做好参赛队员选拔,加强赛前集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注重培训机构管理发展。目前,我市拥有南通大学、南通市游泳运动协会、迈燃体育活动策划和铁人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等4个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每年按计划组织培训,在全市健身场所一线开展健身指导服务。近三年共组织培训鉴定1042人次,700余人次获得证书。

                南通市体育局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