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馆消防维保服务单位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 南通市体育馆 发布时间:2019-12-25 09: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体育馆(采购单位)消防维保服务单位询价采购项目,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有意并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根据本公告要求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成交条件:满足需求及相关条件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1、资质要求:

1.1具有企业法人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约的设备、专业技术和供货能力;

1.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1.3必须具备消防部门认可的消防维保资质(维保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且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维保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证;

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要求:

2.1认可本询价公告和对应报价文件作为成交后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全部的资质证明文件和报价表)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2019年12月27日10:30时前不得启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2.3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详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报价已包含各项成本、管理费、利润、税费等完成项目任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如有情况需要说明,请另附材料加盖公章装入密封袋一并提交。

2.4截止时间:报价文件请于2019年12月27日10时前密封寄或送到南通市体育馆(青年西路80号,联系电话13906292866,联系人:欧阳先生),逾时则不予受理。

2.5特别提醒:请潜在供应商自行连续关注公告所在网站可能发布的补充、答疑文件或延期、中止询价等信息,无论询价过程如何进行或变化,参与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成交意向:根据报价等情况,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潜在供应商寄送样品、安排看样和说明;如果接到采购单位相关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实施,未及时实施的,视为自动选择中止参与本次采购。

4.成交通知: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电话通知后的7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协议;不同意协议内容或逾期未签订协议的,采购单位可以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将另行选择中标单位,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南通市体育馆。

6.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南通市体育馆

                          2019年12月25日

报价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