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南通市游泳救生员(初级)游泳教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及鉴定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8-05-18 14: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体育局(教体局、文体新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游泳场所的管理,规范游泳救生员、游泳教员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和专业技能水平,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6〕589号)和《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苏体人〔2008〕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举办2018年度游泳救生员(初级)、游泳教员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和鉴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培训报名办法、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办法:

1、各县(市)区相关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由各单位负责统一报名,单位汇总盖章后到南通市儿童业余体校报名;个人报名的,凭本人身份证报名。
    2、参加培训的学员报名时,须携带2018年度体检合格表或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照2张,并缴纳相关费用。

3、报名学员需提供电子照片,文件大小30KB-60KB,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时用U盘拷贝提交。

(二)报名要求:救生员25米游泳速度男20秒,女22(姿式不限)

游泳教员100米男1分50秒,女2分15秒(前50蛙泳,后50自由泳或仰泳)。

报名时间: 5 月 16日—  6 月 8 日( 5月19 日、20日、26日、27日,6月2日、3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南通市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地址:南通市健康路64号,邮编:226006,联系人:顾夏菁,联系电话:0513-85062630  13912282672。

游泳QQ群1 :427306593,   QQ群2:461599672。

二、培训、鉴定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培训时间定于6月9日-6月17日,为期九天。五天集中培训,四天复习。

(二)鉴定考核时间及地点安排:

鉴定考核时间暂定于6月23日,如有变动,请及时关注QQ群更新信息。

(三)培训地点和鉴定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核鉴定的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不能准时报到的学员一律取消当年参加鉴定考核的考试资格。

三、培训对象

(一)游泳救生员

全大市范围内,在对外开放的室内外游泳池、天然湖泊游泳场所从事游泳救生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岁,裸眼视力在1.0以上,矫正视力在1.5以上,有一定游泳技术和技能基础,并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和25米冲刺技能,有志于从事救生员工作的人员。  

(二)游泳教员

全大市范围内,凡取得游泳救生员(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四种游泳姿势的理论教学水平,能做两种以上泳姿的水中和陆上示范动作,并具有用两种规范动作200m不间歇连续游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周岁的人员(包括各中小学在职教师和各行业从事游泳教学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

四、培训鉴定内容

(一)游泳救生员:

理论部分:

救生的宗旨、指导思想和意义;救生员的基本素质;救生员工作守则和职责;溺水事故的原因及预防;观察与判断;赴救技术; 急救技术(现场急救)
     实践部分:

25米速度游(男20秒, 女22秒);潜泳20M(蹬边出发),安全预防;现场赴救考核(入水、接近、拖带、上岸); 解脱技术(头发被抓、单手抓单手、双手抓单手、双手抓双手、腰部被抱等解脱法);检查及心肺复苏;运动损伤急救

(二)游泳教员

社会体育指导员公共理论;游泳专项理论;游泳技术分析与实践;100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男性和女性成绩需分别达到1’50”和2’15”。

五、相关费用

(一)游泳救生员培训费600元/人,代省收170元/人,

(其中,理论30元,技能140元),合计770元/人。

(二)游泳教员培训费600元/人,代省收170元/人,

(其中,理论30元,技能140元),合计770元/人。

(三)以上费用均需要现金支付,不支持转账,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避免资料不全或条件审核不合格予以退费带来的不便。

(四)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考核发证
    参加培训并经江苏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考核合格者,分别颁发由国家劳动和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核发的《游泳救生员(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游泳教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所有在本市范围内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或在其他体育健身场所中从事游泳救生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持以上证书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证。

七、其他

(一)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人身伤害意外保险;

(二)学员自带游泳装备;

(三)本次培训工作由南通市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江苏省体育行业特种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点)承办。
   (四)本次考核鉴定工作由江苏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实施。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18年南通市游泳救生员(初级)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报名表

2、2018年南通市游泳教员(初级)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报名表

                                     南通市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江苏省体育行业特种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点)

                                             2018年5月15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