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关于拟授予黄春兰等20人健身瑜伽二级裁判员称号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21号令)规定,经培训考核,现对拟授予健身瑜伽二级裁判员称号黄春兰等20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0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举报。书面形式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9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南通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513-59002830。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
附件:拟授予健身瑜伽二级裁判员称号公示名单
南通市体育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