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解读回应 > 常见问题解答

2021年江苏省体育消费券发放和使用办法

来源: 南通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5-13 字体:[ ]

体育消费券以“体育+互联网+金融”的方式,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单位以江苏全民健身卡和全民健身公共积分两种模式进行发放。承担发放江苏全民健身卡的第三方单位应为营业网点覆盖全省各县(市、区)的商业银行,承担发放全民健身公共积分的第三方单位应为具有货币化数字资产积分运营资质的单位。

(一)通过江苏全民健身卡发放4000万元。通过江苏全民健身卡申请体育消费券的群众须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江苏全民健身卡,关注专用微信小程序或下载专用手机APP。如发放对象因未满16周岁不能办理江苏全民健身卡的,可由其一名监护人代领体育消费券。

1.发放1000万元社会体育俱乐部消费券

第一步:确定发放对象。每个定点社会体育俱乐部确定不超过160名发放对象,并将人员名单和身份信息通过体育部门交由第三方单位导入体育消费券发放系统。发放对象年龄须在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

第二步:发放消费券。发放对象通过专用微信小程序或手机APP,可每人领取500元的社会体育俱乐部消费券。

第三步:使用消费券。领券的群众到社会体育俱乐部参加体育项目培训班或体育类夏令营时,可使用社会体育俱乐部消费券实时冲抵消费金额。体育项目培训班应不少于1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体育类夏令营不少于5天。

2.发放520万元特定群体消费券

特定群体消费券包含300万元青少年健身培训券、200万元慢病运动干预消费券和20万元健身达人消费券。

第一步:确定发放对象。淮安市体育局、连云港市体育局各按不超过1875人的名额确定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的青少年作为健身培训券发放对象。每个定点慢病运动干预服务单位按不超过800人的名额向社会招募患有早期2型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超重肥胖、肌少症、脊柱侧弯等慢性疾病的志愿者,确定慢病运动干预消费券发放对象。健身达人消费券发放对象为2021年“迎新春抗疫情”江苏健身气功网络公开赛总分前200名人员和省体育总会评定的200名业余运动等级四星级(含)以上运动员。人员名单和身份信息由省体育局汇总后交由第三方单位导入体育消费券发放系统。

第二步:发放消费券。通过专用微信小程序或手机APP,淮安市、连云港市的青少年可每人领取800元青少年健身培训券,慢病志愿者可每人领取500元慢病运动干预消费券, 2021年“迎新春抗疫情”江苏健身气功网络公开赛总分前200名人员和业余运动等级四星级(含)以上运动员可每人领取500元健身达人消费券。

第三步:使用消费券。领取青少年健身培训券的群众可到指定的体育消费券定点场馆刷券实时冲抵消费金额,参加不少于1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的体育项目培训班。省体育局在体育消费券定点服务场馆中选择一家单位负责青少年健身培训的具体组织工作。领取慢病运动干预消费券的群众可到定点慢病运动干预服务单位刷券实时冲抵消费金额,获取不少于3个月跟踪服务以及不低于10次的体质健康检测、评估和运动康复指导服务。领取健身达人消费券的群众可到体育消费券定点场馆刷券实时冲抵体育消费金额。

3.发放2480万元普通消费券

第一步:确定发放对象。在普通消费券未发完前,自愿的群众均可申请领取。

第二步:发放消费券。群众通过专用微信小程序或手机APP,可领取满100元减50元的消费券或满200元减100元的冰雪券。领取过2017年至2020年江苏省体育消费券的群众每人每月各限领1次普通券或冰雪券,全年累计领券次数各不超过4次、减免金额各不超过200元或400元;未领取过的群众每人每月各限领2次普通券或冰雪券,全年累计领券次数各不超过10次、减免金额各不超过500元或1000元。

第三步:使用消费券。领券群众至普通定点场馆刷江苏全民健身卡二维码(或江苏全民健身卡)消费满100元时,可通过领取的满100元减50元的消费券实时冲抵消费金额;至省内定点冰雪场馆刷江苏全民健身卡二维码(或江苏全民健身卡)消费满200元时,可通过领取的满200元减100元的冰雪消费券实时冲抵消费金额。健身群众在定点场馆每天每次体育消费均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社会体育俱乐部消费券、特定群体消费券有效期为3个月,普通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券当月,逾期未使用的将收回。到全年体育消费券发放工作的扫尾阶段,社会体育俱乐部消费券、特定群体消费券资金池中的剩余资金将转为发放普通消费券。

(二)通过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发放2000万元。领取全民健身公共积分的群众须先通过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微信小程序,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手机号码注册获得账户。

1.发放1300万元普通积分。健身群众在省内定点场馆刷微信、支付宝、银联卡进行健身消费后,按每次消费金额的20%返还积分,每次返还不超过50元。健身群众领取过2017年至2020年省全民健身公共积分的,每人每月限返还1次,全年累计返还不超过2次,累计金额不超过100元;未领取过的每月限返还2次,全年累计返还不超过6次、累计金额不超过300元。

2.发放200万元运动奖励积分。健身群众在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微信小程序中设置实时同步获得当天的“微信运动步数”。江苏户籍居民在一周内有三天(含)以上,每天计步数超过10000步,即可申请一次10元的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全年累计申请不超过100元。

3.发放500万元冰雪积分。江苏户籍健身群众到张家口市定点冰雪场馆刷微信、支付宝、银联卡进行体育消费后,按每次消费金额的20%返还冰雪积分,每人全年返还的冰雪积分累计不超过300元。

返还的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可继续在体育消费券定点场馆使用,也可圈存后在任何银联POS机上兑付使用,但运动奖励积分仅限于在体育消费券定点场馆使用。返还的全民健身公共积分有效期为3个月,到期未使用的将收回重新发放。到全年体育消费券发放工作的扫尾阶段,运动奖励积分、冰雪积分资金池中的剩余资金将转为发放普通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