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7-03-07 14:28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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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南通市体育局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体育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通市体育局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体育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局机关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不含非部门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按规定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二)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

  (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五)政府采购信息,包括采购品目名称、采购金额、采购组织方式等。

  (六)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七)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说明。

  第五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方式:

  (一)在政府网站或财政部门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本级及下属单位预决算汇总数据和情况,并长期保留。

  (二)在本局门户网站设置“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公开内容,并长期保留。

  第六条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时间:

  部门预算公开在财政部门下达批复后20日内完成;部门决算公开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完成,各下属单位在主管部门批复决算后20日内完成。

  第七条 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考核力度,对未按规定公开的,责令及时整改,依法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八条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第九条 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做好预决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及时解疑释惑,避免社会公众误解,密切关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概况

  一、学校主要职责

  1、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2、承担中专学历教育及少年业余体校教学训练工作;

  3、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有关体育专业培训,辅导中、小学训练点的业余训练等。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学校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读训并重的办学方针,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学校办学新模式,以内部改革为动力,输送人才为重点,以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为目标,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在新的一年内将完成向省以上优秀运动队、部队输送后备人才24人以上;向省少体校输送26人以上;完成市体育局下达的年度参赛目标任务;完成非税收入16万元以上。为圆满完成新周期目标任务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为实现南通体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是1986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中等体育专业学校。学校地处越江路口外环西路209号,隶属市体育局领导。学校占地面积87451.57㎡;教学楼、公寓楼、办公楼、训练馆等场馆建筑物建筑面积2.4万㎡;校园绿化面积18176㎡。学校实行四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 “体育运动学校”、“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健雄学校”、“人民体育场”)。目前,学校处于异地新建中后期,房屋建筑物产权已经移交南通国有置业,学校暂时保留使用权且于2015年10月份办理资产处置手续。

  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83人,在职78人,其中:教练24人、教师27人、行政管理人员27人(含工人)。离休1人。退休35人。政府购买劳务37人,其中:外聘教师11人、外聘教练18人、外聘医生1人,外训基地(射击、射箭、自行车)训服人员7人。全体在训学生运动员804名。

  根据通人社事复〔2014〕28号《关于核准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变更的批复》文件精神,核准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主体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设置岗位总量103个。目前学校已按此岗位设置安排人员。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财力来源 2453.04万元

    1、税收收入财力 2404.04万元

    2、动用财力结余 33.00万元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16.00万元

  (1)专户核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6.00万元

  ①住宿费:16.00万元。按照物价局批准收费标准600 元/生.年测算;

  ②房屋、场地租场费: 0 万元。

  因学校于2017年异地迁建工作已近尾声,学校已全面停止对外出租房屋及场地。

  (二)财力安排   2453.04万元

    1、基本支出  2233.8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578.0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0.9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14.82万元

    2、 项目支出  198.44万元

  (1)通用项目:171.93万元

  其中:资本性项目:15.00万元;

  工作性项目:156.93万元

  (2)职能项目:26.51万

    3、不可预见费测算总额20.75万元

  预算安排不可预见费,按2500元/年.人测算,即2500元×83人=207500元

  第三部分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南通市体校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453.04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12.32  万元,下降  0.50  %。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  2453.04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2437.04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437.0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10.09 万元,增长  4.5 %。主要原因是正常范围内递增,且因学校于2017年异地迁建工作已近尾声,学校已全面停止对外出租房屋及场地,直接导致非税收入减少,相应增加财政税收资金安排。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1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22.41  万元,下降 88.4 %。主要原因是正常范围内变更,且因学校于2017年异地迁建工作已近尾声,学校已全面停止对外出租房屋及场地,直接导致非税收入减少,相应增加财政税收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 2453.0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2233.8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36   万元,增加 0.24   %。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

  2、项目支出  198.4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7.68万元,下降  8.9  %。主要原因是税费支出减少,因学校于2017年异地迁建工作已近尾声,学校已全面停止对外出租房屋及场地,直接导致非税收入减少,相应税费支出减少。

   3、不可预见费  20.7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240.98万元,比上年增加 2.87  万元,增长 4.5  %,主要原因是正常范围内刚性增长。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1.68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8.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8.4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3.28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二)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  11.62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三)2017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  24.71  万元,比上年增加 16.41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拟增加培训计划。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