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南通市体育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7-03-07 14:30 累计次数: 字体:[ ]

  目

  第一部分南通市体育局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体育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南通市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 南通市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通市体育局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体育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局机关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不含非部门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按规定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二)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

  (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五)政府采购信息,包括采购品目名称、采购金额、采购组织方式等。

  (六)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七)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说明。

  第五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方式:

  (一)在政府网站或财政部门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本级及下属单位预决算汇总数据和情况,并长期保留。

  (二)在本局门户网站设置“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公开内容,并长期保留。

  第六条: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时间:

  部门预算公开在财政部门下达批复后20日内完成;部门决算公开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完成,各下属单位在主管部门批复决算后20日内完成。

  第七条 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考核力度,对未按规定公开的,责令及时整改,依法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八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第九条 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做好预决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及时解疑释惑,避免社会公众误解,密切关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3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  南通市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拟订我市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督促实施。

  2、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拟订全市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健身气功的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全市业余训练项目设置与布局。负责全市业余训练工作的开展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工作。

  5、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比赛。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体育竞赛工作。

  7、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8、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体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

  10、负责市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市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着力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开发区、港闸区全民健身中心建成并对社会开放。主动接轨市区园林城市建设,打造2-3个市区体育公园,新建一批全民健身工程点。加快推进“智慧体育”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和免费体质测试力度。同时,积极组织好节假日、“南通体育日”全民健身系列活动。

  2、精心筹划组织南通市第十一届运动会。按照惯例,四年一届的南通市第十一届运动会暨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将于明年举办,我们要及早形成总体方案,及早确定市运会总体思路、竞赛部别和项目以及开闭幕式时间等,确保将市十一届运动会办成一届精彩圆满的运动会。

  3、全面完成足球改革《三年计划》各项任务。明年是《南通市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我们要围绕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逐项推进落实,重点建成市足球训练基地、市青少年校外足球活动中心以及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和非标准足球场各40片的建设任务,同时,继续大力实施青苗工程,切实推动足球特色学校建设。

  4、扎实备战省十九届运动会。明年是省十九运周期备战的第三年,也是关键的一年,要继续深化“体教融合”,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切实加强业训管理,不断提高业余训练水平和质量,为迎战省十九运夯实基础。

  5、切实做好南通籍运动员全运会服务保障工作。2017年,全国第十三届运动会将在天津举行,我们要紧密配合省体育局,扎实做好南通籍参赛运动员的服务保障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为江苏体育争光。

  6、精心办好濠河国际龙舟邀请赛。不断提升濠河国际龙舟的竞赛组织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着力将濠河国际龙舟赛打造成南通的品牌赛事。

  7、积极承办群众喜爱的国际国内大赛。全力办好“环太湖”国际自行车公路赛、全国排球冠军赛和亚洲老将田径运动会等,积极争办全国沙滩排球大满贯及世界沙滩排球巡回赛、南通五山国际越野赛、南通市马拉松比赛等。

  8、全面完成市体育局异地新建工程。加快推进市体育局异地新建绿化、内部装修等配套工程,力争8月底前完工搬迁。加快推进儿体校新校建设工程,力争尽早立项动工。

  9、扎实推进体育健康小镇建设工作。按照省体育局部署和要求,在全市积极开展体育健康小镇创建活动,引导县(市)区以体育、健康、旅游、休闲、养老、文化、宜居等功能叠加为目标,打造1-2个省级“体育健康特色小镇”。

  10、体彩销售继续保持苏中苏北第一。不断拓宽体彩销售市场,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力争全年体彩销售突破12亿,继续保持苏中苏北第一位置。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编制现状

  南通市体育局机关下设办公室、行政服务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体育经济处(行政执法处)。现有行政编制16人,附属编制2人。南通市体育总会独立编制机构,但非独立核算机构。即南通市体育总会有事业编制4人,财务核算与南通市体育局机关合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预算编制根据预算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财税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加快建立现代在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行政性支出。具体:

  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照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等按照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的标准编制;社会保障费用按照规定的工作计提基数及比例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编制人数和定额标准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以前年度的绩效评价作为预算编制的依据之一。其中办公设备根据现有资产存量及相关资产配备标准等编制;工作性项目根据定额标准及数量编制;职能项目根据财政核定的项目和年度的工作计划编制。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部分  南通市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南通市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17.2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34.68万元,增长4%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817.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817.2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17.2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34.68万元,增长4%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817.2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91.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4.68 万元,增加6%.主要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增加。

  2.项目支出214万元。与上年持平。

  3.不可预见费12.1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5.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8.35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是本年按照定额指标给足。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44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一共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的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 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28.2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44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

  (二)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 24.66万元,比上年增加1.4万元,狠抓体育产业,会议增加。

  (三)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 10.48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产业经济项目培训、体总项目培训减少。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