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体育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7-08-29 14:36 累计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内设处室)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南通市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南通市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概况算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拟订我市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督促实施。

  2、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拟订全市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健身气功的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全市业余训练项目设置与布局。负责全市业余训练工作的开展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工作。

  5、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比赛。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体育竞赛工作。

  7、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8、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体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

  10、负责市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市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内设处室)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服务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体育经济处(行政执法处)。

  下属单位: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南通市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南通市体育科学研究所、南通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体育系统认真落实省体育局、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体育为民、体育惠民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统筹抓好群众体育、业余训练、体育产业、赛事活动等各项工作,实现了体育工作“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体育惠民取得新实效。全市新增健身步道近100公里。市区新建3个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为110个社区更新了老旧健身工程点器材。同时,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了《南通市市区室外体育健身器材管理办法》。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全年培训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近1100人,市区免费体质测试5216人,得到群众一致好评。市级新增徒步、登山等6个单项运动协会,体育社团得到长足发展。完成了《江苏省全民健身服务指南》南通分册的编写工作。围绕第八个“南通体育日”,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精彩纷呈。相继举办了第三届体育道德模范表彰暨市首届广场舞比赛、科学健身大讲堂、首届小康村农民广场舞大赛、“体育大篷车、健康南通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届健身气功比赛和大众健步走等一系列活动。组团参加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我市分别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参与奖和最佳办赛奖。

  (二)竞技体育取得新突破。在举世瞩目的31届里约奥运会上,南通籍奥运健儿陈若琳不负众望,勇夺女子双人十米台冠军,续写了南通连续七届奥运会“届届见金牌”的历史辉煌。马晋获得羽毛球混双第四。各训练单位立足省十九运备战,狠抓业训管理,努力提高训练质量和水平。全市802名运动员,参加21个项目的省青少年锦标赛,累计获得金牌49枚、银牌74枚、铜牌88枚,参赛成绩实现新提升。体育科研工作再上台阶,定期组织市级体校运动队医务监控和身体形态测量,为选材育才和科学训练提供依据。成功举办第一届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3篇论文被全国运动增强体质与健康学术会议录取,两项技术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市体科所获得江苏省体育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三)足球改革取得新进展。紧紧围绕市政府出台的《963行动计划》,年初印发《足球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市区新建足球场地补助办法》,会同教育部门出台了《足球后备人才基地学校考核办法》,有力促进了足球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和各县(市)区切实将足球改革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全市新建标准和非标准足球场地各60片、新增10所足球特色学校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国内首个“全国友协青少年足球国际交流基地”落户南通,“三星杯”中国国际友城青少年足球邀请赛和国际青少年足球发展研讨活动、国际青少年足球文化嘉年华等系列活动在南通成功举办。南通首支职业足球俱乐部——支云足球俱乐部亮相全国中乙联赛。足球改革发展工作荣获市政府创新奖。

  (四)体育产业取得新提升。在认真开展产业现状调研基础上,形成了《体育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初稿。积极做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申请工作,铁人公司、华强商业运营公司水上乐园等7个项目获得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经费550万元;通州区体育馆等3家单位获中央开放补助资金70万元,如皋市体育中心体育馆等5家单位获省级开放补助资金205万元。不断发掘体彩发展潜力,确保了安全稳定运营,全年销售体育彩票13.6亿元,继续保持苏中苏北第一。认真抓好游泳场馆开放管理,全年安全运营无事故。切实加强对系统内基础建设项目的跟踪督查力度,运动学校异地新建项目土建工程顺利完工,新天地游泳馆顶棚维修、儿体校体育馆、市体育馆网球馆等维修工程顺利完成。

  (五)体育赛事取得新跨越。围绕品牌赛事打造,在连续举办两届地方龙舟赛的基础上,成功举办濠河国际龙舟邀请赛,来自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伊朗、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14支队伍与南通本土的4支龙舟队同场竞技,吸引了数万市民现场观战,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认可。连续四年承办第七届“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荣获“城市特殊贡献奖”和“群体工作优秀组织奖”。相继承办了全国男排冠军赛、四国篮球邀请赛、全国射箭邀请赛等,办赛工作得到一致好评。全年累计开展田径、排球、篮球、乒乓球、桥牌、风筝等15个项目的裁判员培训,参培人数近千人,考试合格率超过90%

  (六)“两学一做”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年初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大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制订了《市体育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以清单的形式加以明确,并逐一落实到位。把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深学”为基础,以“真做”为关键,取得明显成效。将每月第三周的周五确定为党员活动日,集中开展交流讨论,举办了市体育系统迎奥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竞赛。坚持把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贯彻学习教育的始终,重点围绕督导巡查反馈问题以及万人评议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整改到位。市体育运动学校还在运动员和广大团员中延伸开展“学党团章程、学女排精神,做标兵团员”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部分基层党组织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不断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三会一课”,认真开展党员清理和党费收缴补缴工作,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第二部分 南通市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南通市体育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体育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646.1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4.45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投入的群众体育器材经费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3646.1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3631.14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97.45万元,增长2.76 %。主要原因是群众体育器材经费增加。

  2.其他收入 15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体育局取得的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7万元,增长87.5 %。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的专项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 3646.14万元。包括: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27.65万元,主要用于体育行政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体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6.52 万元,减少 6.39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运动员伙食费调整至“其他支出”。

  2.其他支出2793.06万元,用于体育管理部门开展体育训练、体育科研管理活动,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生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5.54万元,增加 0.9 %。主要原因是支出渠道调整,伙食费调整至此。

  3.年末结转和结余125.43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主要为本年度预算安排的2016年濠河国际龙舟赛需用的比赛设备器材款预付未结算形成的项目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体育局本年收入合计364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1.14万元,占99.59 %;其他收入15万元,占 0.41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体育局本年支出合计352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31万元,占 17.93 %;项目支出2889.40万元,占82.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体育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3631.1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97.45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群众体育器材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体育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505.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57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98万元,减少0.79 %。主要原因是搬迁发生设备购置支出减少。

  市体育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2.56万元,追加下达政府基金预算3318.49万元,支出决算为 350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144.14万元预算指标至各训练单位,决算数年报无反映;政府采购指标148.67万元跨年度结转,年底省拨专项指标97.9万元跨年度结转、项目预算中安排的器材费125.43万元预付未列支等因素。其中: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1.体育(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575.06 万元,支出决算为65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3.7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体育局本级2015年综合绩效考核奖、以及体育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2015年度奖励性绩效,领导出国出境费用等。

  2.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7.50 万元,支出决算为56.9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减指标104.14万元至参加省年度比赛的预算单位,调减40万元指标至篮球训练单位用于地板维修,决算数不反映该支出数。

  3 .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育局本级年中追加总会人员2015年综合绩效考核奖支出.

  (二)其他支出(类)

  1.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3.06万元。年中追加预算3318.49万元,决算数小于追加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指标168.67万元未实施或未支付,年底省拨专项指标97.9万元跨年度结转、项目预算中安排的器材费125.43万元预付未列支等。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体育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31.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53.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77.5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体育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12.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59.82 万元,减少7.74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规模控制,统一缩小。体育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782.56万元,支出决算为712.6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指标144.14万元至参加比赛的单位,决算数无反映。剔除该因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因新增人员以及追加绩效考核等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体育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1.31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53.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77.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体育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5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7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1.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6.52 万元,完成预算的    0%,比上年决算增加 0.72万元,主要原因为出国安排的任务不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1个,累计 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主要负责人赴巴西、阿根廷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其中:

  3.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7 万元,完成预算的 8.7 %,比上年决算减少 2.27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批次、人数减少、标准降低。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9批次, 172 人次。主要为接待来通指导市办赛事宜省局领导及兄弟市调研来访人员。

  市体育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1.13万元,完成预算的 4.86 %,比上年决算减少3.93 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规模缩小、次数减少;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66个,参加会议 1405人次。主要为召开本系统体育工作会议、体育信息工作会议租场费。

  市体育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20.82万元,完成预算的 182 %,比上年决算增加14.96万元,主要原因为相关部门考核指标中增加了公务员培训,体育局经相关部门审批方案,动用了以前年度结余组织了一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9个,组织培训 96 人次。主要为培训为机关管理干部业务能力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体育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2918.49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2793.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25.4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 2793.06万元,主要是用于全民健身计划1993.09万元,用于奥运争光计划2554.7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市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7.59万元,比2015年增加 13.3万元,增长20 %。主要原因是:体育局本级从2016年起公车改革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008.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市体育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为体育局体能检测专用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南通市体育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XLS